为提高城镇职工参保人员
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,
【资料图】
减轻参保患者慢性病购药负担,
现调整我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
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,
由原来报销比例50%提高至70%,
此项政策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。
此次调整定点零售药店
慢性病报销比例后,
将与定点医疗机构门诊
慢性病报销比例拉平,
进一步满足城镇职工
慢性病患者就近购药需求。
下步, 我市将督促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对慢性病政策的掌握,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为门诊慢性病患者建立并妥善保存处方、购药记录等信息,做到诊疗、处方、交易、配送可追溯、可监管,保证慢性病政策在定点药店的顺利实施。同时,将继续做好慢性病备案工作,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慢性病备案率,使更多的慢性病患者享受到医保政策的红利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也将加大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监督管理,通过智能监控系统等多种措施,改进监管方式、强化监管力度,切实做好门诊慢性病日常管理和重点监测工作,加强门诊慢性病与住院保障有效衔接,推动合理诊疗和科学施治。
热点问题
1.我申请的慢性病是哪几种、我的慢性病账户还剩多少钱,可以查询吗?
可以,手机登录微信“龙江医保”公众号或电脑登录“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”(https://ggfw.hljybj.org.cn/hallSt/web/hallEnter/#/Index),在医保掌上服务大厅或医保个人网厅“慢病额度查询”模块,可查询本人慢性病享受的待遇病种名称、年度报销限额、慢性病待遇享受起始日期及慢性病已报销金额等。
2.我今年的门诊慢特病限额没有用完,可以结转到明年使用吗?
不可以,职工医保待遇保障期为缴费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,门诊慢特病、普通门诊等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仅限本人在当年使用,跨年不结转。
3.我的家人可以用我的慢特病资格进行报销吗?
不可以,职工医保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原则,统筹报销仅限缴费本人使用。
4.住院期间可以使用慢特病待遇买药吗?
不可以,医保待遇不能重复享受,同一时间段只能享受一种待遇。
5.慢病补助当年没用完怎么办?可以购买其他东西吗?
不可以,门诊“慢病”补助标准是按自然年度设定的最高支付限额,不是必须花到限额,当年没用完的部分不滚存、不累计。
慢病补助只可用于支付门诊与申请病种相关,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、诊疗项目范围、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检查、检验、药品、治疗,特殊材料等医疗费用,不得购买以上范围之外的东西。
权 责 声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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